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位置: 学校首页 > 学校新闻 > 正文
学校新闻

强化“双证”教育,培养技能型人才

大连广播电视大学 发表于:2008-09-19 00:00 点击:

强化“双证”教育,培养技能型人才

——会计专业(专科)增设“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培训课程

为适应社会需要,培养职业技能型人才,增加我校毕业生的社会竞争力,我校本学期开始,将“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考试培训课程纳入会计专业(专科)的教学之中,即实施“双证”教育。

“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简称为“会计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基本通行证。《会计法》第38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政部2005年3月1日新公布实施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第三条规定:“各单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这些规定就意味着“双证”是会计专业的学生毕业后走上财会工作岗位的“敲门砖”,无“双证”即自动放弃财会工作相应的工作岗位。

以往会计专业学生毕业后,由于没有会计证,常导致不能及时找到工作或及时上岗。为此学校调整了会计专业(专科)教学计划,增加了10学分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考试课程,实现学历教育与考证培训相结合。课程教学内容、教材等的选择以“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基本要求为导向,优化教学过程,使会计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既学习了专业文化知识,又可以考取“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为学生就业提供了最直接、经济的服务。

这项改革这是我校对会计专业实施素质教育、培养技能型人才教学改革的又一项重大举措,它充分体现了以学生就业为目的、以职业教育为导向、以大学教育为支持、以培养岗位应用型“双证”人才为目标的教学指导思想,从而实现了教学与就业“无缝”连接,为学生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深受学生们的欢迎。

大连电大教务处

2008年9月16日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白云新村绕山路3-1号(116021)
电话:(0411)84327088(校办)  
传真:84315884    
版权所有:大连开放大学  辽ICP备05022351号-2

关注微信号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