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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大连广播电视大学 发表于:2011-04-07 00:00 点击:

各分校、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从2010年起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全面实行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的申请人网上报名。现将2011年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申请人网上报名

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以下称申请人)先到辽宁教育人才网(www.lnjyrc.cn)上阅读《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操作指引》后,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注册申请。

申请人网上申请时,一定按照要求上传申请人的照片。照片文件类型为.jpg,例如:00001.jpg,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9KB。申请人申请任教学科请与所学专业保持一致,不允许跨专业申报教师资格。网上申请填报事项中认定机构为:辽宁省教育厅,现场确认点为: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申报信息请务必确认无误,经确认审核后下发的教师资格证将依据这些信息形成。

申请人网报时间:4月1日——15日。由于报名时间受系统设定限制,过期系统将不再接受。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网上申请注册。

2.学校接收材料并审查

4月18日——22日,申请人到人事处报送本人材料,由学校进行审查。各分校将本单位申请人报送材料初步审查后统一报送大连电大人事处。报送材料如下:

①申请人在网上注册后,由本人打印的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思想品德鉴定表。本人在注册申请时网上填写并下载打印,由学校鉴定并加盖公章。

③体检表。到指定的医院进行规定项目的体检,体检合格并出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在辽宁教育人才网上下载)。

④身份证。各高校审核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后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报省确认时只提供复印件。

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

⑥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岗前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⑧申请人与所在学校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⑨申请人的授课证明。由高校出具的申请人上一学年度所授课程及课时量的证明材料。

以上证书原件现场确认后当场返回。

3.现场确认

4月26日——29日,人事处按要求统一将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报辽宁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通过现场确认的人员,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采用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人事处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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